验收项目公示:珠海市凯乐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40吨喷墨染料色浆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珠海市凯乐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堡水环保有限公司对珠海市凯乐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40吨喷墨染料色浆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组织专家评审后自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2月22日。
项目名称 | 珠海市凯乐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40吨喷墨染料色浆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珠海市凯乐镁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定湾七路3号 |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 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市凯乐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40吨喷墨染料色浆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该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定湾七路3号二期物流中心厂房一、二层西区,该项目总投资近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主要生产喷墨染料色浆,主要生产工艺为物理过滤过程,在常温进行,首先染料滤饼溶解后,利用吸附剂去除料液内油渍杂质,再通过纳滤膜去除染料中的盐分,达到料液的提纯,然后加压浓缩到产品所需浓度,再添加相关助剂,利用过滤器过滤到产品所需精度即可;本项目定员15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本项目全年工作300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环境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该项目环境管理基本满足要求。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为: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工序时产生极少量的染料粉尘和有机废气、压滤工序投料时产生少量的粉尘和有机废气,匀呈无组织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为:本项目产生的跑膜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跑膜废水均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三灶水质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心排河;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三灶水质净化厂处理。 噪声治理措施为: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为:1.吸附滤渣集中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2.包装废物交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3.污水处理污泥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4.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5.废滤膜管经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6.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监测结果 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山高普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贝环境检测QB字【2017】第3135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无组织排放废气 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总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三)废水 生产废水处理后均能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表2综合油墨生产企业直接排放限值较严值要求;生产废水处理后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表2综合油墨生产企业直接排放限值较严值要求。 (四)噪声 项目四周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五)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处置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五)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对本项目生产无异议。 三、现场检查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珠海市凯乐镁科技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珠海市金湾区环保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市金湾区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投诉电话:12369
珠海市凯乐镁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