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项目公示: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增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组织专家评审后自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5日-2018年3月5日。
项目名称 | 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安基东路528号 |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 广东增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安基东路528号,生产场地建筑面积2253.5平方米。项目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主要从事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生产规模为年加工PET膜包装材料2000万米。项目员工人数为54人,每天开2班,年工作280天。 (一)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大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在压花过程中加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中收集,再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膜压机、分切机、真空镀膜机等设备,经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废弃原料、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等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中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监测结果 广东增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ZH17110304401-02)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废气 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功能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处置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珠海市环保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市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投诉电话:12369
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