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威尔达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珠海威尔达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予以公示。
一、调试起止日期
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2024年1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570605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