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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新鸿图新材料有限公司橡胶制品制造项目验收公示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珠海市新鸿图新材料有限公司对珠海市新鸿图新材料有限公司橡胶制品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组织专家评审后自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4日-2026年3月23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珠海市新鸿图新材料有限公司橡胶制品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市新鸿图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珠海市新鸿图新材料有限公司橡胶制品制造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创业东路九号F栋厂房,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113度16分44.572秒,22度6分2.577秒。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943.62m2,建筑面积8830.86m2。主要从事充电辊、显影辊、清洁辊、转运辊和送粉辊的生产加工,本次新建项目年生产充电辊770万支、橡胶硅胶充电辊800万支、橡胶硅胶显影辊100万支、转印辊和送粉辊420万支、清洁辊250万支。本项目员工为66人,约38人住宿依托园区员工房宿舍,年工作301天,两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年工作时间共6020小时,厂区不设食宿。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厂区废水总排口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配料、密炼、开炼、硫化、喷涂烘干、精磨粗磨产生的废气;密炼、开炼、硫化废气经密闭车间+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喷涂及烘干废气经密闭车间+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帘柜+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生产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项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用于存储一般固体废物区,并定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打包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并定期委托珠海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存放点定期清洁、消杀,防治细菌滋生,经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新鸿图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创业东路九号F栋厂房

 

联系人:宋工

 

电话:13005695265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取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E0vH-kzs-ufjyqJ7KlENw

 

提取码:mp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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