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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东莞市美丽河湖评定体系有哪些亮点?如何指导地方实践?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符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成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河湖”。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使老百姓直观地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河湖之美,是贯彻落实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迫切要求。

当前,各地积极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探索实践。广东省东莞市将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列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内容,2021年印发《东莞市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方案》,有力推动美丽河湖建设与城市品质提升深度融合。近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技术支持的《东莞市美丽河湖评定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经东莞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成为全国首部由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出台的美丽河湖建设与评定技术方案。

填补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美丽河湖评定空白

近年来,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7.9%,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新时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正在由过去以污染治理为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流域要素协同治理、统筹推进转变。美丽河湖保护、建设及评定是治水工作迈向“三水统筹”的重要实践及示范,是水生态环境考核由指标数据向人民群众感受转变的重要探索和尝试。

据统计,目前已有17省市出台河湖建设指标体系,主要围绕“幸福河湖评定”“河湖健康评估”等具体工作展开,内容侧重水安全、水系连通、水资源保障等指标要素,与生态环境部推动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在定位、内涵、路径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2022年底,生态环境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试行)》,提出生态用水保障、自然岸线率、水生植物保护、水生动物保护、湖库营养状态及水华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6项参考指标,为各地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提供了指标参考与技术遵循。

《指引》的出台,回答了市级美丽河湖“怎么建、如何评”的核心问题,将东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向纵深。在上位文件指导下,《指引》率先开展了本土化指标探索与实践,填补了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美丽河湖评定与建设方面的技术空白,为岭南水网地区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提供重要技术依据,也为其他地市因地制宜编制规范指引贡献了技术范式。

构建科学合理、动态优化的评价体系

总的来看,《指引》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构建起科学完整的指标体系。《指引》设置“四个层次”(目标层、系统层、要素层、指标层),构建形成美丽河湖评定技术指标体系。

图注:东莞市美丽河湖评定指标体系的整体设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纪美辰制图

具体来讲,以岭南水网地区美丽河湖建设与评定为目标层,设置共性指标、特色指标、公众满意度、资料完整性等4个系统层。共性指标牢牢把握水污染防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转变这一主基调,以“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为目标导向,优先设置“水环境优美”“水生态健康”“水资源合理”3个核心要素层。同时为保障河湖长治久美,突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辐射带动意义,增加“长效管护” “示范引领”两个辅助要素层。以“水环境优美”要素为例,下设“环境质量”“控源截污”“人水和谐”3个指标层,分别对应水下、岸上及人群3个方面,下辖若干具体指标。

在共性指标之外,《指引》还设置特色指标,给予不同河湖自我阐述空间,突出独有的特色亮点,讲好河湖生态环境故事。此外,公众满意度设置水体感官、亲水设施等核心选项,把河湖周边群众的直观感受、亲水意愿作为主要考量。资料完整性则对证明材料和申报材料作出了规范性要求。

图注:东莞市美丽河湖评定指标体系的具体指标设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纪美辰制图

二是合理设置评价指标权重。美丽河湖评定总评分由共性指标(80分)、特色指标(5分)、公众满意度(10分)、资料完整性(5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共性指标由水环境优美(30分)、水生态健康(20分)、水资源合理(10分)、长效管护(10分)、示范引领(10分)组成。每项指标都给出了含义、计算方法和赋分原则。共性指标中,水环境质量现状(6分)分值最高;水环境质量改善(5分)、污水处理效能(4分)、自然(生态)岸线(4分)、水生生物多样性(4分)等指标分值紧随其后。差异化的分值设置既强调对河湖现状的客观评价,又能对今后河湖保护与建设形成正向引导。特色指标(5分)旨在鼓励参评河湖凝练总结自身特色,针对共性指标中未能涵盖的要素,开展自我总结阐述,若提出一项具有东莞或河湖属地特色的指标则加2.5分。公众满意度(10分)旨在通过问卷抽样调查和舆情分析了解公众对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资料完整性(5分)包括相应支撑材料及申报材料,根据各项资料提交情况开展评定。四项加和为最终得分。

三是形成动态的评定体系。美丽河湖的评价要应用《指引》确定的指标来反映美丽河湖总体状况或某一方面的生态环境水平。以行业历史数据资料和专项调查监测数据为依据,按照《指引》规定的方法对评价指标计算赋分,依据《指引》规定的权重对要素层进行计算,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要引入民众参与,将河湖按照本底情况、功能特征、位置差异和治理成效等进行分类。合理设置优选库、次选库、基础库分数阈值,按照评定结果,将东莞市美丽河湖分为不同等级,在此基础上开展复核认定,最终评定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较低层级的美丽河湖可通过下一年度评定实现跃迁;同理,较高层级的美丽河湖如在下一年度无法达到要求,则撤销相应层级。最终形成“可上可下”的东莞市美丽河湖评定动态体系。

发挥顶层设计下的基层创新

《指引》是如何在落实国家美丽河湖建设要求的基础上,又能体现地方特色,符合地方实际的?

一方面是坚持“三水统筹”,引领美丽河湖建设。在水资源方面,“重保障、强配置”,力争在“有河有水”上实现突破。将生态用水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美丽河湖生态水位划定要求。鼓励建设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在水生态方面,生境保护与物种保护“两手抓”,力争在“有鱼有草”上实现突破。鼓励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等重要空间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逐步提升河湖自净能力和生物多样性。在水环境方面,水下看“效果”,岸上看“效能”,力争实现“人水和谐”。重点核查污水收集、处理效能,鼓励面源溢流污染防治,顺应公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有针对性地改善水生态环境。

另一方面是注重实践创新,探索本土化指标与实施路径。东莞市地处岭南地区,水网密布,部分河湖受潮汐显著影响,因此在水资源保障等相关指标设置中,着重考查河网联排联调机制建设情况,在鼓励维持生态水位稳定的同时,又要注重控制咸潮上溯对水环境的冲击。在指标阈值设置中,考虑东莞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现状,制定高于地区考核目标的污水处理厂BOD(生化需氧量)进水浓度(100mg/L)作为美丽河湖评价阈值。水质等指标阈值也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设置。另外,鼓励挖掘自身特色和亮点,对于共性指标中未能充分体现或体现不充分的方面,给予自我阐述空间,旨在展示不同河湖本底特色,鼓励个性化、差异化发展。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真正实现美丽河湖各项指标可监测、可统计、可评估。

《指引》的印发实施,有力助推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向体系化、系统化迈进。东莞市以《指引》为技术依据,按年度组织开展市级美丽河湖评定,完善“河湖自评+群众参与+专家复核+市级统筹”的工作模式,以评促建,形成动态管理的市级美丽河湖清单。同时,将此项工作与国家(及省级)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充分衔接,构建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美丽河湖评定体系。东莞市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方面的先行先试,可为其他地区(城市)深化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提供新的样板与范式。

从区域上看,《指引》坚持“三水统筹”、以评促建,对地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站在全局上看,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切口,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各地实践探索,能够促进各地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共建、共享美丽中国的良好氛围,引领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的全民行动。

作者单位:杨枫、高红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陈树仰、叶慧芬、孙爱军,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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