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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双控”再调整!

近日,广东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的通知》,文中提出: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相对国家政策提出的“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此次广东发布的新规,将对满足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需求,促进绿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形成长期的利好,将会是全国层面能耗“双控”政策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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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去掉“新增”二字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意味着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均可在能耗消费总量中扣除;同时,可再生能源不计入强度考核是另一个显著变化,意味着能耗“双控”导向逐步向碳排放“双控”的调整!

广东还提出对于新上文化、教育、卫生、环保(不含冶炼)、轨道交通、民用机场等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以及国家、省规划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平台项目,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需求。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演变!

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提出: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统筹推动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

2022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新增可再生能源”指的是年度增量,如“十四五”是以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将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但仍纳入能耗强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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